继续教育是指司法鉴定人执业后,为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执业能力而进行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司法鉴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时制度。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
司法鉴定中心_司法鉴定机构_笔迹鉴定_亲子鉴定_印章鉴定_笔迹鉴定申请书_司法鉴定要多少钱_司法鉴定收费标准_司法鉴定价格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