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 笔迹真伪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要求: 一、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样本材料。 二、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三、样本材料与检验材料中两者必须要有相同的书写字迹,原则上相同的字迹越多越好。 图章真伪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要求: 一、检验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且印章印文要完整清晰 二、样本材料应为原件,样本材料与检验材料中的印章印文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样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求清晰可辨,并且最好提供3枚以上的印章印文样本材料。 涂改、添加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字迹或书写内容是否存在涂改、添加等进行鉴定。 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对可疑印刷、打印、复印及传真等文件进行鉴定。要求: 一.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二.要有相应的同时期样本材料。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打印字迹、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时序进行鉴定,以判断文件的真伪。要求:检验材料必须是原件。 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印章印文时序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在文检中属疑难鉴定案件。要求: 一.检材、样本必须是原件。 二、样本量充分。 人像识别鉴定:对可疑人像进行识别鉴定。要求: 一.检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齐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镜。 二.样本中的人像应是五官齐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三.对检材、样本电子版照片不要转换存储格式,不要压缩。 不可见文字材料鉴定:对可疑纸张材料上是否有前页书写字迹的压痕进行检验。要求:不要沾污,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挤压,应放在物证袋中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