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技术和原理,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即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制作、文字书写、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真假、文书的制作方法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 综上,文书鉴定包含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文书鉴定业务中的一种。 文书司法鉴定主要业务包括: 笔迹鉴定,即对笔迹进行对比检验,确定检材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刷,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进行鉴定; 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褪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的文件辨识; 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以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粘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式伪造; 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等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