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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来源:财安司法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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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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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顾名思义即是因为工作而引起的人身伤害,那么上下班算不算工作范畴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科普下,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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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一款的重点在于:

1.是否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2.是否是交通事故(是否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中,是否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以如果符合上诉条件应当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获得应得的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办理,应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

企业不办理,由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办理的,应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社保上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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