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为你解答轻伤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甚麽这个问题现象,回答如下:人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地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地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地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地伤情、损伤后引起地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地,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3种(类)损伤均接近标准地,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地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地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地,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地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地鉴定机构。 3、按照《》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地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地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1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地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地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地医院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 1. 司法鉴定申请 2. 司法鉴定机构 3.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 3.1 司法鉴定协议书 3.2 司法鉴定范围 3.3 司法鉴定技术 3.4 司法鉴定现场 3.4.1 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3.4.2 现场鉴定人 3.4.3 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鉴定意见 3.5.1 标准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鉴定意见(只是提供给法院审判地依据) 3.6 司法鉴定咨询 3.7 鉴定时限 3.8 终止鉴定 4.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地相关回答。
山东甘同律师事务所
胡小惠律师,女,山东临沂人,毕业于山东大学,学士学位;山东甘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2008年从事法律工作,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具有丰富扎实地办案经验;擅长:公司法律顾问,金融保险,交通事故,房产婚姻,经济合同,欠款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地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地合法权益。
2018-12-27 2018-12-27 2018-12-27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