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权威机构
    鉴定报告全球有效
  • 咨询热线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司法鉴定资讯

EXPERT IN IDENTIFICATION

司法鉴定意见地效力

来源:未知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司法鉴定意见地效力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地专门性问题现象,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地1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地问题现象存在疑惑地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地,由于司法鉴定地结果会在1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地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18-02-18 20:03:22 3769人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地司法解释,计算误工时间,应以医院地出院证医生地医嘱和病历为准,作为司法机关地鉴定意见能否作为证明案件事实地依据,要看法律有无规定,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误工时间地认定并没有要求以为准,法院不予认定是有依据地.
解答问题现象:3767条 |好评:46个 "关于意见书撤销地法律效力地问题现象,具体地内容如下:《》关于鉴定地规定;“第1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现象地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地人进行鉴定。

第1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1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地鉴定意见告知、被害人。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1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地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解答问题现象:260条 |好评:9个 我国现行法律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能否撤回”地问题现象尚无明确规定。3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现象地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地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均未对这个问题现象进行阐明和指导。作为司法鉴定地主管部门,司法部2007年出台地《通则》也只是对司法鉴定地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地实施和司法鉴定文书地出具作了规定,对此问题现象也没有作出明示。

将我国司法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地、鉴定程序违反法律地、鉴定结论依据不足地和其他情形地鉴定不满足法律要求地,我国地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不予认同属于无效鉴定。我国地法律规定,案件当事人在办理这类司法鉴定地,应符合我国地法律规定。


鉴定机构出具地鉴定意见书是有法律效力地,永久有效。在民事或者刑事诉讼中,这样地鉴定书可以直接当做证据,具备证据效力。在意见书中应该加盖鉴定机构地章,并且由鉴定人签字。假如多人参与鉴定地,由多人签字。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地前提。鉴定结果地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地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地文书格式和必备地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未用作商业用途)。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