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者:***时候:2009-05-03 10:42:04地址:深圳
由本人提出争取法院拜托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作字迹鉴定,于2007年7月出具司法鉴定书;本人认为鉴定书存在诸多疑问?1 在具有真实签名的环境下法院送鉴定的样本只有一份真实签名其他都是复印件;2 送鉴的样本没有前因后果本人确认赞成;3 鉴定机构在受理法院鉴定拜托时没有签定《司法鉴定拜托受理合同》;4 鉴定书记录的查验样本与拜托书记录的送查验样本不符合;5 记录的查验进程没有具体的查验方式和查验仪器装备,只用人的日眼作简单就得出鉴定结论;6 鉴定书的建造首页封面没有利用套红的鉴定文书专用纸张;7 文书编号处没有加盖防伪《司法鉴定手艺专用章》钢印;8 文书题名处没有清晰注明鉴定人专业手艺职务,只写高级工程师;9 鉴定人在签名上没有加盖司法鉴定人名章;10 鉴定书没有前因后果司法鉴定人复核,也没有前因后果签发人签发,也没有注明鉴定机构名称,就盖司法鉴定专用章。要求列位给我清晰的回覆好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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