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者:zfjk1876120***时候:2014-09-18 00:35:47地址:盐城
一伴侣借我二十万,并找了担保人担保,并且他们俩人都是司法差人,公事员。到期时告贷人跑了,因担保人是南京人,在浦口牢狱工作,因而我只能去南京六合区法院告状。没想到担保人竟然否定是他担保签字,并且他向法院争取字迹鉴定。可在我和告贷人和他三人亲眼看着他签的名,鉴定成果竟不是他字迹,一会儿我蒙了,此时我律师对我说,我们也有权利争取再次鉴定,但按划定,再争取鉴定就必需去省级鉴定机构,而鉴定费由前次两千多点到七八千,律师给我出主张说,我们此刻撤诉,到我们当地告状告贷人,也一路将担保人告状,然后让他来我们盐城开庭,然后再争取字迹鉴定,因思疑他是南京当地人,可能在他本地会有做弊。因而我服从了律师的建议。撤诉后我们回了盐城。可到盐后,第二天,律师竟然对我说,我们可以在盐城同时告状担保人,可是不成以再争取字迹鉴定了,我听后就地就结算了律师支出,让他走路了,我气的是为何在南京没撤诉前不告知我,撤诉后再告知我不成以鉴定了。我其实不是悲伤钱的问题,而是由于担保人做了许很多多让我不舒适的事,并且我又敢肯定字必定是他签的,怎样就可以让他逃走,我甘心二十万不要了,也要把这理争回来,我此刻该怎样做?
姜军荣律师团队 江苏汇建律师事务所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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