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者:wl2345***时候:2019-12-19 13:55:43地址:德州
律师,您好。我和我妻子这两年闹离婚。比来她突然让他怙恃到法院告状我们夫妻俩欠款。说我妻子她近十年陆陆续续从他怙恃那边借了快要100万,用来炒股,和还我家的房贷,共有十几张借券。写的都是她的名字。但我历来不知道告贷这事,这些借券之前也历来没看过。想咨询一下:1、此刻凭仗借券的字迹是不是有鉴定机构可以鉴定这些借券签订的时候。好肯定是不是捏造证据。别的,欠条和借券是不是可以10年后补签,法律是不是答应?2、炒股的现金大要60万,我不知情。这60万是不是能成为夫妻配合债务?3、假如这些借券是捏造的。可以反诉吗。反诉是在开庭前反诉,仍是在庭上反诉比力好。由于我不住在家里,此刻手头儿没有反诉需要的材料。反诉不需要预备其他额外的材料吧。4、反诉的流程大要若何,一般需要多长时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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