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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 弄虚作假老板败诉
2003-06-16 15:54:37
中法律王法公法院网讯 (武淑霞) 近日,洛阳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路拖欠工资案,被告尹某诡计用一张假充原告计某签名的子虚收据来继续拖欠工资被法院识破,落得个丢人又败诉的成果。
原告计某经人介绍到被告尹某承包的某酒店担负年夜厨,月工资1200元,2001年1月15日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认可欠原告工资3400元,并许诺1月21日结完。原告屡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被告在庭审中供给2001年2月16日收据一张,收据写明:“今收到工资3200元整,注欠条未还。题名计某。”原告否定该条的真实性,讲签名不是本身所写。法院针对该条上计某的签名是不是是计某本人签名,拜托有关部分进行字迹鉴定,鉴定成果为该收据上计某签名不是计某本人所书写。涧西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尹某拖欠原告计某工资,事实清晰,证据充实,原告的诉讼要求,本院予以撑持。被告尹某供给的2001年2月16日收据,缺少真实性,本院不予认定。判决被告尹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计某付出工资3400元。判决后被告尹某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保持原判。
原告计某经人介绍到被告尹某承包的某酒店担负年夜厨,月工资1200元,2001年1月15日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认可欠原告工资3400元,并许诺1月21日结完。原告屡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被告在庭审中供给2001年2月16日收据一张,收据写明:“今收到工资3200元整,注欠条未还。题名计某。”原告否定该条的真实性,讲签名不是本身所写。法院针对该条上计某的签名是不是是计某本人签名,拜托有关部分进行字迹鉴定,鉴定成果为该收据上计某签名不是计某本人所书写。涧西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尹某拖欠原告计某工资,事实清晰,证据充实,原告的诉讼要求,本院予以撑持。被告尹某供给的2001年2月16日收据,缺少真实性,本院不予认定。判决被告尹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计某付出工资3400元。判决后被告尹某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保持原判。
责任编纂: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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