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产生,经医治伤情相对不变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该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元、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付以下资料:
1、提付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一份;
2、填付《职工因工负伤损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需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元加盖公章;
3、提付指定病院大夫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病院公章,并附病院各类查抄陈述单;
4、职工工伤全数病历资料、医疗查抄陈述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5、患者,应供给由市疾控节制中间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付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职工的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用身份证实原件和复印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划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根据:
《》第二十一条
职工产生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不变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该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治理法子》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付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用的诊断证实、依照医疗机构病历治理有关划定复印或复制的查抄、查验陈述等完全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用身份证实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划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