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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食品十倍赔偿地司法认定【印章鉴定】

来源:未知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案情】

  2012年7月14日,孙亚(假名)在赵明(假名)经营的烟酒商行采办剑南春一件,价钱为1900元。赵明给孙亚出具收条一份,加盖了赵明烟酒商行印章。后孙亚发现此酒质量有问题,便向工商局投诉。2012年7月31日,受工商局拜托,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对该件剑南春酒作出质量鉴定:“送检样品属冒充我公司产物。”2012年8月23日,赵明因发卖假酒向工商局缴纳罚款5000元。后孙亚屡次要求赵明补偿损掉,两边因补偿数额协商未果,孙亚诉至法院,要求赵明实行法律划定的十倍补偿义务。

  【不合】

  该案审理中有两种不雅点:第一种不雅点认为,遵照食物平安法的相干划定,赵明应补偿孙亚货款1900元,并付出孙亚十倍补偿金19000元。第二种不雅点认为,遵照食物平安法的相干划定,发卖者必需“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而进行发卖,方合适十倍要求。本案中,赵明其实不“明知”是假酒而发卖,故不该对孙亚进行十倍补偿。

  【评析】

  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八条划定:“食物、食物添加剂和食物相干产物的出产者,该当遵照食物平安尺度对所出产的食物、食物添加剂和食物相干产物进行查验,查验及格后方可出厂或发卖。”该法第三十九条划定:“食物经营者采购食物,该当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物及格的证实文件。食物经营企业该当成立食物进货检验记实轨制,照实记实食物的名称、规格、数目、出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体例、进货日期等详情。食物进货检验记实该当真实,保留刻日不得少于二年。”该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划定:“出产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或发卖明知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消费者除要求补偿损掉外,还可以向出产者或发卖者要求付出十倍的补偿金。”本案中,赵明向孙亚发卖的白酒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鉴定系冒充产物,工商局因赵明发卖假酒罚款其5000元。在孙亚已供给证据证实赵明发卖的白酒属冒充产物的环境下,赵明作为发卖者应供给证据证实其已实行了进货的检验义务、其所发卖的食物合适食物平安尺度。赵明不克不及供给响应证据,原审法院遵照食物平安法第九十六条划定,判决赵明补偿孙亚货款1900元及十倍补偿金1.9万元并没有不妥。

  本案赵明应否付出孙亚十倍补偿金1.9万元,核心在因而否合适食物平安法第九十六条划定的十倍补偿的组成要件,即首要斟酌三个方面的问题。

  1、 造成人身、财富或其他侵害是不是是十倍补偿的条件 起首,从立法本意和社会结果来看,食物平安法主旨在包管食物平安,保障公家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假如以造成了生命或财富等其他侵害后果为条件,将晦气于保护市场杰出秩序、惩办制假售假者的目标实现,有悖立法初志。其次,消费者采办到冒充伪劣产物,现实上是付出了价格而没有获得相对应的回报,已遭到了价款损掉,该损掉应属于我国食物平安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划定中的出产者、发卖者依法承当补偿责任的规模。是以,只要有了制假售假的行动,就对全部社会的食物平安情况造成了影响,即便没有造成其他侵害后果,也能够撑持十倍补偿。

  2、“发卖者明知”的认定 在发卖者和消费者的地位较着不合错误等的环境下,假如要求消费者举证证实发卖者明知,长短常坚苦的。2007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增强食物等产物平安监视治理的特殊划定》第五条就明白划定:“发卖者必需成立并履行进货查抄验收轨制,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历,验明产物及格证实和产物标识,并成立产物进货台账,照实记实产物名称、规格、数目、供货商及其联系体例、进货时候等详情……进货台账和发卖台账保留刻日不得少于2年。”对食物经营者的此项非凡义务,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物平安法第三十九条再次予以明白划定。因而可知,发卖者有查验产物是不是及格和审验供货商的义务。假如发卖者不克不及举证证实其实行了上述义务,则可推定其“明知”。是以,此处发卖者明知应采纳举证责任颠倒,即由发卖者举证证实本身不知,不然推定其为明知且承当晦气的法律后果。

  3、“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认定 我国现行法对工商法律、刑事犯法范畴的食物平安尺度均有划定,但对民事诉讼中的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该由谁鉴定、程序若何,却没有具体划定。是以,从庇护消费者和市场经济秩序角度动身,该尺度应做扩年夜注释,消费者只要供给证据证实是冒充伪劣产物,即推定其是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对其十倍补偿的要求应予撑持。假如出产者或经营者要匹敌这一主张,需举证证实其产物合适食物平安尺度。

  综上,消费者依食物平安法第九十六条划定要求十倍补偿的,只要有证据证实是冒充伪劣产物,便可要求十倍补偿。这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庇护公家身体健康生命平安的需要,也是诉讼经济、实现法律本色公允的需要。所以,对本案,笔者赞成第一种不雅点。

  (作者单元: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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