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权威机构
    鉴定报告全球有效
  • 咨询热线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司法鉴定资讯

EXPERT IN IDENTIFICATION

商事审判中司法鉴定存在地问题及对策【印章鉴定】

来源:未知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商事审讯中,以鉴定结论为代表的“科学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日渐凸起,很多类型案件的解决需要经由过程鉴定来认定事实,鉴定对法官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的影响也日趋较着。熟知法律的法官却未必精晓其他范畴的专业性常识,司法鉴定工作一方面日趋成为人民法院审讯工作不成贫乏的辅助手段,为法官认定事实、判决胶葛供给了有用的协助;另外一方面因为我国有关司法鉴定的立法相对滞后、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缺掉、鉴定机构良莠不齐等方面身分的影响,使得法院对外拜托司法鉴定工作展开不尽如人意,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表露得愈来愈较着,本文将以笔者地点的法院在商事审讯中司法鉴定工作所碰到的问题进行阐发息争构,以期为缩短审理刻日,提高鉴定效力助力。

  要害词:司法鉴定 趋利偏向 程序介入 动态治理

  1、近况:商事审讯中司法鉴定概述

  司法鉴定工作是法院展开审讯工作中的主要构成部门,跟着社会胶葛的多元化,社会对司法鉴定的需求日趋扩年夜,鉴定的营业规模慢慢拓宽,司法鉴定已成为审讯工作不成贫乏的辅助手段。

  (一)司法鉴定内在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勾当中鉴定人应用科学手艺或专门常识对诉讼触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辨别和判定并供给鉴定定见的勾当。 与通俗的鉴定分歧,司法鉴定的全数勾当,包罗鉴定的提起、拜托与受理程序、鉴定勾当的展开……都产生在诉讼进程当中,因此必需合适诉讼法律的相干划定和原则精力,分开了诉讼勾当,司法鉴定就掉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司法鉴定勾当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证据情势之一,是法官借以查明案件事实、做出准确的判决的根据。

  (二)商事审讯中司法鉴定的特点

  商事审讯中因为其处置案件的特点使得在商事审讯中的司法鉴定工作较之于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和通俗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有其独有的特点:

  1、司法鉴定比例年夜,以笔者地点的法院民二庭(负责审理商事案件)近两年的案件为例, 2011年全年,民二庭共总案件数为601宗,此中触及司法鉴定的案件66宗,占案件总数的10.98%;扶植工程合同胶葛案件共62宗,触及到司法鉴定的36宗,占该类案件总数的58.06%。2012年,民二庭新收案件574宗,触及司法鉴定56宗,占案件总数9.75%;共新收扶植工程合同胶葛案84宗,触及到司法鉴定的35宗,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2.85%。

  2、司法鉴定类型广,商事审讯中鉴定触及到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字迹鉴定、产物质量鉴定、产物价值、印章、手印真实性鉴定乃至是测谎等等。司法鉴定案件中又尤以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产物质量鉴定比重较年夜,仍以笔者地点的法院民二庭近两年的案件为例,截止到2011年全年,触及建筑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件33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50%,触及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27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44.64%,触及产物质量鉴定的12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20% 。2012年全年,触及建筑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件29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51.78%,触及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25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40.9%,触及产物质量鉴定的19宗,占所有鉴定案件的33.92%。

  3、司法鉴定周期长,通俗的字迹鉴定、产物质量鉴定的鉴按时间在一两个月便可以完成,可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建筑工程造价鉴定的鉴按时间根基上都在半年以上,触及到建筑建筑面积年夜、质量问题、标的较年夜的扶植工程的质量鉴定和造价鉴定的鉴定周期乃至在一年以上。

  2、解构:商事审讯中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司法鉴定是发现本相、解决胶葛的主要诉讼手段。在诉讼中,有很多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主要案件事实必需借助和首要借助鉴定结论才能予以认证。可是,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工作的展开仍有良多问题未获得解决。

  (一)鉴定机构驱利化偏向严重

  在商事审讯中对外拜托的鉴定机构几近都是营利性质的鉴定机构,贸易化运作,使得个体鉴定机构趋利化偏向严重,对鉴定事项繁琐、复杂、标的小、收费低的鉴定拜托,敷衍推委不接管法院的拜托,争相追逐鉴定利润丰富的案件。同时,实践中鉴定机构均会要求申请人预付鉴定支出,然后才会展开鉴定工作,因为对鉴定机构的收费尺度贫乏监视机制,有的鉴定项目收费太高,乃至是高过了当事人的诉请(如诉请的),使得一些当事人承受不起鉴定的本钱,从而抛却了鉴定申请,客不雅上造成了司法资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架空。

  (二)鉴定周期太长

  实践中,因为鉴定的专业性极强,法院在委司法鉴定以后,鉴于专业性只是方面的短板,良多案件鉴按时限常常很长,承法子官也一筹莫展,造成鉴按时间太长,严重影响审讯工作效力。部门鉴定机构没有时限概念,鉴按时限拖得太长,影响到结案件审理的刻日。同时,需要进入司法鉴定程序案件数目的激增,鉴定机构因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缘由,鉴定机构以其本身实力难以承当年夜量的鉴定使命,但为获得营业,仍乐此不疲的接管法院拜托,年夜量鉴定工作的积存,导致工作效力低下。

  (三)司法鉴定介入者之间贫乏沟通调和

  1.鉴定组与承法子官缺少沟通

  法院对外拜托司法鉴定的部分(我院系设立于审管办的鉴定组)与营业部分相对自力。因为法官审讯压力年夜,鉴定摇珠的工作凡是是由跟案书记员与鉴定组工作人员直接联系并完成。鉴定组工作人员与承法子官信息交换更多的逗留于一纸《评价鉴定案件审批表》中,鉴定组的工作人员因缺少与承法子官的沟通,没法周全领会案件争议事实,这就造成了实践中鉴定组从事组织当事人选定鉴定人、打点本院拜托鉴定手续、调和组织当事人的鉴定材料预备、交代鉴定结论等程序性事项,而其他手艺审核本能机能和监视本能机能等却未能有用阐扬。

  2.当事人对鉴定进程介入不敷

  在当事人介入中,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权是落实的最好的,法官在给两边做鉴定笔录时,城市奉告两边有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力,固然当事人很难协商一致选择一家鉴定机构。 鉴定工作的其他程序中,好比鉴定检材的或样本的供给,证据的质证,现场勘验等程序当事人介入的积极性不高,乃至最根基的摇珠,有些当事人都不加入,比及鉴定结论作出后,又觉得介入鉴定为由,质疑鉴定结论的客不雅性,这在必然水平上也阻碍了鉴定工作的展开。

  3.承法子官与鉴定机构缺少调和

  鉴定工作展开进程中,触及到鉴定材料的供给和调取、鉴定对照材料简直定、标的物的现场查看等问题,鉴定机构常常需要与法院和进行两边当事人调和。今朝,首要是由鉴定组负责与鉴定机构之间进行沟通调和,鉴定机构向鉴定组反应,再由鉴定组向案件承法子官进行反应,致使承法子官不克不及实时把握案件鉴定环境,呈现信息缺少和信息滞后。同时,承法子官对这类问题的调和定见又需要经由过程鉴定组向鉴定机构进行反馈,这在必然水平上耽误了鉴按时限。

  (四)缺少鉴定机构监视考评轨制

  年夜陆法系国度的鉴定轨制至今仍遵守着如许一句古老的谚语:“鉴定人是关于事实的法官。” 司法鉴定市场化后,给司法鉴定带来了活力,社会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司法鉴定群体不竭强大。但与此同时,鉴定机构的年夜量出现,不免良莠不齐,特别是跟着社会对司法鉴定的需求愈来愈年夜,鉴定机构中具有天资的鉴定专业人员人数有限,为获得利润,招揽营业,某些鉴定机构背反司法鉴定从业划定,招录一些还没有获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工作人员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乃至呈现一位助理统一名司机一路查看鉴定现场的环境,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工作的权势巨子性,同时法律对鉴定机构法律责任与惩戒办法的划定不明白,对鉴定机构的监管难以落到实处。

  3、进路:健全商事审讯中司法鉴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科学规范的司法鉴定轨制对司法审讯具有很是主要的辅助感化,但今朝的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需不竭的对其进行完美。

  (一)规范鉴定机构收费尺度

  第一,引入竞争机制。鉴定支出收费太高另外一个主要的缘由就是今朝对纳入到法院鉴命名册的鉴定机构的数目还不是良多,某些鉴定类型的鉴定机构只有1、两家,这就使得鉴定机构处于“垄断”地位,法院应会同司法行政治理部分,将合适鉴定天资的机构吸纳进法院的鉴命名册,构成竞争空气。第三,增强司法监视。固然法院不具有划定鉴定支出的职责,但可以要求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支出后,申明或提付收费根据,一旦发现,一旦发现有乱收费的环境,向物价局、司法局等司法行政治理部分发出司法建议,经由过程司法行政治理部分增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管与查处。第四,成立司法支援。可参照诉讼支出的减、缓、免付轨制成立司法鉴定支出的减、缓、免付轨制,将司法鉴定支出纳入到司法支援的规模中,答应当事人申请缓付、减付,对经济确有坚苦的申请人供给救助, 在司法鉴定行业内成立鉴定支援轨制, 从而确保需要司法鉴定确当事人都有机遇介入司法鉴定程序。

  (二)设置公道的鉴按时间

  鉴于司法鉴定的专业性极强,法院不该当也不成能对鉴定的刻日做出强迫性的划定,可是,案件的承法子官可以催促鉴定机构在包管鉴定质量的条件下,按时出具鉴定陈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无妨测验考试以下三种体例以提高司法鉴定的效力: 一是肯定年夜致鉴定周期。法院可按照鉴定种别、平均鉴定周期、案件的难易水平连系鉴定机构在看完现场后对鉴定环境的掌控,肯定每宗鉴定案件的年夜致鉴定周期,鉴定机构包管在此周期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将必然比例的鉴定支出作为包管金,假如鉴定机构可以或许定期完成,向其退还包管金,假如未定期完成,将扣除响应的包管金,已催促其提高效力。二是与鉴定机构预接触。在肯定鉴定机构以后,法院该当先向鉴定机构申明环境,假如鉴定机构明白暗示近期没法完成该项鉴定,法官该当实时奉告当事人,可由当事人再次协商从头选择鉴定机构。

  (三)成立司法鉴定介入者间信息互换渠道

  要想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效力,必需包管司法鉴定介入者可以或许介入到司法鉴定进程中, 有权提出相干的鉴定材料,领会相干信息,有机遇提出本身的定见,并能为进行这些勾当供给所必须的便当和保障办法。若何包管(拜托机构)鉴定组、承法子官、鉴定机构、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调和对全部鉴定工作的顺遂展开相当主要,法院作为在鉴定工作中的主要一环,该当担当起一个关键的感化。

  1.鉴定组与营业庭

  鉴定组作为司法鉴定的拜托机构,应与各营业庭就拜托司法鉴定的预备工作进行沟通。第1、明白拜托各类鉴定所需提付的材料,鉴定组明白各类鉴定各需提付的最根基的材料,在接管拜托时,对营业部分提付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的才展开拜托工作,以削减中心环节提高效力。第2、尽快完成拜托工作,对合适拜托前提,已摇珠肯定鉴定机构的案件,应尽快完成拜托工作,在实践中发现有些案件的摇珠工作完成差不多快一个月,对外拜托的工作都没有完成,鉴定组应尽可能包管在一周内完成对外拜托工作。第3、实时向营业庭反馈信息,拜托工作完成以后,鉴定组应实时将信息要营业庭传递,便利营业庭与鉴定机构之间进行沟通与调和,尽快展开下一步的工作。

  2.承法子官与当事人

  当事人是司法鉴定的短长关系人,承法子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在确保当事人介入鉴定程序的同时,对拒不共同、阻扰鉴定工作展开确当事人应依法采纳相干办法。第1、供给鉴定所需的检材、样本,供给鉴定所需的鉴材、样本是司法鉴定程序可以或许展开的条件前提,它不但仅是鉴定申请人的义务,假如鉴材或样本由被申请人把握,被申请人也有义务向法院提付。假如有证据证实鉴材或样本由一方把握,而拒不提付,承法子官该当向起释明相干的法律后果,释明以后仍不提付,可终止鉴定工作,直接认定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第2、民诉律例定证据应前因后果当事人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陈述作为证据类型之一,其在构成进程中所需的检材、证据,甚至于鉴定陈述都需要前因后果两边当事人的质证,特别是检材、样本和定机构要求弥补的材料都必需前因后果两边当事人的质证,鉴定机构不得擅自向一方当事人搜集证据或要求弥补提付证据材料,确保鉴定结论的客不雅公证。

  3.承法子官与鉴定机构

  承法子官必需包管当事人与鉴定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调和,。第1、确保鉴定机构有序展开,鉴定工作展开进程中,触及到鉴定支出缴纳、现场勘查、证据材料弥补等工作,承法子官该当积极共同鉴定机构,确保鉴定程序的有序展开。第2、催促鉴定工作实时推动,承法子官该当当令存眷鉴定案件的展开进度,催促鉴定机构提高工作效力,避免疲塌与迟延,对工作效力低下、责任心不强的鉴定机构实时提出攻讦定见。第3、要求鉴定人员介入质证,鉴定机构的使命除供给鉴定结论之外,还该当包罗出庭接管质证,今朝年夜部门鉴定机构可以或许包管出庭质证,但一部门鉴定机构出庭质证收费太高 ,致使了当事人难以承受,对此法院该当实时将此类环境向司法鉴定行政治理机关反应需要时可发出司法建议,以规范鉴定机构出庭接管质证人员的收费尺度,确保鉴定机构出庭质证。

  (四)成立鉴定机构考评和退出机制

  为了包管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有需要成立一种公道而有用的对鉴定机构的考评机制,从而做到优越劣汰,使得鉴定人和鉴定机关有进有出。第1、成立鉴定档案。法院在对外拜托司法鉴按时可以鉴定成立响应的鉴定档案,对鉴定机构进行量化查核,以质量、效力、诚信等为尺度,将查核细化到每件对外拜托司法鉴定案件的全进程,跟踪查核成果,计入人民法院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档案,按期将鉴定档案向鉴定机构的治理机关进行反馈,用司法监视增进鉴定业朝上进步、择优、竞争的空气的构成。第2、指导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固然法院只能在司法行政治理部分肯定的鉴命名册当选择鉴定人,可是在具体的司法鉴定案件中,可以向当事人保举鉴定效力高、诺言好的鉴定机构,经由过程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体例,使这些优良鉴定机构遭到拜托。第3、对鉴定人名册实施动态治理。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划定》划定了对入册鉴定人的年检轨制,鉴定人获得入册资历其实不再是一劳永逸。年检时,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把鉴定人接管了几多拜托、是不是有鉴定掉误、是不是遭到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告等处罚,作为主要的年检查核指标。对在司法鉴定中居心弄虚作假,违反鉴定人职业准则的,要果断打消资历,对峙择优的原则来肯定入册鉴定人候选名单,对专业程度不高、执业诺言欠好及道德品行差的鉴定人,应打消挂号入册资历,以实现优越劣汰。

  结语

  证据是诉讼的脊梁。我国三年夜诉讼法中,鉴定结论都是法定的证据种类,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以鉴定结论为代表的“科学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日渐凸起,鉴定对法官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的影响也日趋较着,可是今朝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展开海存在一些问题,只有经由过程在不竭的实践中去改正与改变当前这些缺点和短处,才能有助于增进司法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加倍客不雅、公道、科学与权势巨子,使其在诉讼勾当中阐扬应有的感化。

  (作者单元: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未用作商业用途)。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