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你的行为涉嫌妨害执行,我们将依法对你实施司法拘留。”2019年7月28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谁知李某一看到法官拔腿就跑,执行法官立即上前将其制服,并依法对李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2016年9月29日下午,李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朋友在漯河市问十乡某路段行驶,经过一个三岔路口时,李某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违反交通规则靠左侧超车,撞到对面正常行驶的谭某,造成三人不同程度损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
鉴定,谭某右手
伤残等级十级。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责,谭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拒不赔偿医疗费,谭某无奈诉至法院。2017年9月23日,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苏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费用共计45667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源汇区法院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尝试联系李某,但每次一听说是法官的电话,李某立即挂断。源汇区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
2019年7月28日一大早,根据谭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赶到问十乡某村李某家中布控。李某从家中出来,一看到法官拔腿就跑,执行法官立即跟上将其制服,最后,李某被实施了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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