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倾情调解,促使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至该市新马集镇某路段时,将原告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经当地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
伤残等级经
鉴定为十级,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3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予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该案,王某总是以家庭困难为由不予支付赔偿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赔偿,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执行该案。
2019年6月29日上午,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进行耐心调解。执行法官情法并用、春风化雨、耐心开导,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刘某赔偿款8万元,余款2019年12月31日前偿清。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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