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采用网络查控手段,仅用15天时间,执结了一起纷争多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得到案款后,年过六旬的申请人程某亲自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书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双手表示感谢。
年关将至,如何追讨回应得案款成了许多当事人的心病,也成为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的重中之重。1月9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程某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程某于2008年经张某介绍在李某家中粉刷墙面,工作过程中不慎跌落导致右跟骨骨折,经
临床司法鉴定为九级
伤残。因李某、张某二人互相推诿,皆不愿承担赔偿义务,程某将二人告至濮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程某26250元。被告张某第一时间履行义务,但被告李某以没有能力为由迟迟不愿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
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总对总查控。24日,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存款账户例行网络查控时,发现李某的账户在三天内存在大额交易流水,遂第一时间联系到李某,告知其若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但拒不履行,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并拘留罚款。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李某第二天便将应缴案款12000元交至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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