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鉴定程序公例》已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经由过程,现将修订后的《
司法鉴定程序公例》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部 长 吴爱英
2016年3月2日
司法鉴定程序公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勾当,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勾当的顺遂进行,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年夜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治理问题的决议》和有关法律、律例的划定,制订本公例。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勾当中鉴定人应用科学手艺或专门常识对诉讼触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辨别和判定并供给鉴定定见的勾当。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勾当的体例、步调和相干法则的总称。
第三条 本公例合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营业的勾当。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勾当,该当遵照法律、律例、规章,遵照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律,尊敬科学,遵照手艺操作规范。
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施鉴定人负责轨制。司法鉴定人该当依法自力、客不雅、公道地进行鉴定,并对本身作出的鉴定定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背反划定会面诉讼当事人及其拜托的人。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该当守旧在执业勾当中知悉的国度奥秘、贸易奥秘,不得泄漏以个人名义隐私。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勾当中该当遵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公例划定实施躲避。
第八条 司法鉴定
收费履行国度有关划定。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勾当该当依法接管监视。对有背反有关法律、律例、规章划定行动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赐与响应的行政惩罚;对有背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动的,由司法鉴定协会赐与响应的行业处罚。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增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勾当的治理和监视。司法鉴定人背反本公例划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该当予以改正。
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拜托与受理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同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拜托。
第十二条
拜托人拜托鉴定的,该当向司法鉴定机构供给真实、完全、充实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正当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该当查对并记实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目、性状、保留状态、收到时候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贰言的,该当向拜托人提出。
本公例所称鉴定材料包罗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和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自收到拜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议。对复杂、疑问或非凡鉴定事项的拜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拜托人协商决议受理的时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对拜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营业规模,鉴定用处正当,供给的鉴定材料可以或许知足鉴定需要的,该当受理。
对鉴定材料不完全、不充实,不克不及知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拜托人弥补;经弥补后可以或许知足鉴定需要的,该当受理。
第十五条 具有以下景象之一的鉴定拜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拜托鉴定事项超越本机构司法鉴定营业规模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全、不充实或获得体例不正当的;
(三)鉴定用处不正当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合适司法鉴定执业法则或相干鉴定手艺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越本机构手艺前提或鉴定能力的;
(六)拜托人就统一鉴定事项同时拜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合适法律、律例、规章划定的景象。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议受理鉴定拜托的,该当与拜托人签定司法鉴定拜托书。司法鉴定拜托书该当载明拜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拜托鉴定事项、是不是属于从头鉴定、鉴定用处、与鉴定有关的根基案情、鉴定材料的供给和退还、鉴定风险,和两边约定的鉴按时限、鉴定支出及收取体例、两边权力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议不予受理鉴定拜托的,该当向拜托人申明来由,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行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拜托后,该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历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拜托人有非凡要求的,经两边协商一致,也能够从本机构当选择合适前提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拜托人不得要求或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特定目标供给鉴定定见。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统一鉴定事项,该当指定或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问或非凡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触及的案件有益害关系,可能影响其自力、客不雅、公道进行鉴定的,该当躲避。
司法鉴定人曾加入过统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曾作为专家供给过
咨询定见的,或曾被礼聘为有专门常识的人介入过统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该当躲避。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躲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议;拜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躲避的,该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议。
拜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不是躲避的决议有贰言的,可以撤消鉴定拜托。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成立鉴定材料治理轨制,严酷监控鉴定材料的领受、保管、利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进程中该当严酷遵照手艺规范保管和利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掉的,该当依法承当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该当依以下挨次遵照和采取该专业范畴的手艺尺度、手艺规范和手艺方式:
(一)国度尺度;
(二)行业尺度和手艺规范;
(三)该专业范畴大都专家承认的手艺方式。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领会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干资料,需要时可以扣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拜托人赞成,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该当由很多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此中最少一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该当有拜托人指派或拜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实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进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动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进行身体查抄的,该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参加见证;需要时,可以通知拜托人参加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
法医精力病鉴定的,该当通知拜托人或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参加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身剖解的,该当通知拜托人或死者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参加见证。
参加见证人员该当在鉴定记实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参加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展开相干鉴定勾当,耽搁时候不计入鉴按时限。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进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
法医临床查抄的,该当采纳需要办法庇护其隐私。
第二十七条
司法鉴定人该当对鉴定进程进行及时记实并签名。记实可以采纳笔记、灌音、录相、摄影等体例。记实该当载明首要的鉴定方式和进程,查抄、查验、检测成果,和仪器装备利用环境等。记实的详情该当真实、客不雅、正确、完全、清楚,记实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该当存入鉴定档案。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自司法鉴定拜托墨客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触及复杂、疑问、非凡手艺问题或鉴定进程需要较长时候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核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耽误,耽误时限一般不得跨越三十个工作日。鉴按时限耽误的,该当实时奉告拜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拜托人对鉴按时限还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在鉴定进程中弥补或从头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候,不计入鉴按时限。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进程中,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公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划定景象的;
(二)鉴定材料产生耗费,拜托人不克不及弥补供给的;
(三)拜托人拒不实行司法鉴定拜托书划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共同或鉴定勾当遭到严重干扰,导致鉴定没法继续进行的;
(四)拜托人自动撤消鉴定拜托,或拜托人、诉讼当事人谢绝付出鉴定支出的;
(五)因不成抗力导致鉴定没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景象。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该当书面通知拜托人,申明来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十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按照拜托人的要求进行弥补鉴定:
(一)原拜托鉴定事项有漏掉的;
(二)拜托人就原拜托鉴定事项供给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弥补鉴定的景象。
弥补鉴定是原拜托鉴定的构成部门,该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管办案机关拜托进行从头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拜托鉴定事项执业资历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越挂号的营业规模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该当躲避没有躲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从头鉴定的;
(五)法律划定的其他景象。
第三十二条
从头鉴定该当拜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非凡缘由,拜托人也能够拜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该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之外的其他合适前提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管从头鉴定拜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天资前提该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从头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该当最少有一位具有相干专业高级专业手艺职称。
第三十三条
鉴定进程中,触及复杂、疑问、非凡手艺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之外的相干专业范畴的专家进行
咨询,但终究的鉴定定见该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专家供给咨询定见该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
第三十四条
对触及重年夜案件或特殊复杂、疑问、非凡手艺问题或多个鉴定种别的鉴定事项,办案机关可以拜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调和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该当指定具有响应天资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定见进行复核;对触及复杂、疑问、非凡手艺问题或从头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该当提出复核定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第四章 司法鉴定定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该当依照同一划定的文本格局建造司法鉴定定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定见书该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加入的鉴定,对鉴定定见有分歧定见的,该当注明。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定见书该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
司法鉴定定见书该当一式四份,三份付拜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该当依照有关划定或与拜托人商定的体例,向拜托人发送司法鉴定定见书。
第四十条 拜托人对鉴定进程、鉴定定见提出扣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该当赐与注释或申明。
第四十一条 司法鉴定定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象、谱图、表格不清楚的;
(二)签名、盖印或编号不合适建造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定见的。
补正该当在原司法鉴定定见书长进行,由最少一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需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对司法鉴定定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定见的原意。
第四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依照划定将司法鉴定定见书和有关资料清算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该当出庭作证,回覆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出庭通知后,该当实时与人民法院确认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时候、地址、人数、支出、要求等。
第四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该当撑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为司法鉴定人依法出庭供给需要前提。
第四十六条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该当举止文明,遵照法庭规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公例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勾当该当遵照和采取的一般程序法则,分歧专业范畴对鉴定程序有非凡要求的,可以根据本公例制订鉴定程序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公例所称办案机关,是指打点诉讼案件的侦察机关、审查告状机关和审讯机关。
第四十九条 在诉讼勾当以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展开相干鉴定营业的,参照本公例划定履行。
第五十条 本公例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公例》(司法部第107呼吁)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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