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分法制司:
按照国办发〔1998〕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本能机能设置装备摆设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划定的通知》,司法部负责“指点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增进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作以下通知:
1、司法鉴定轨制是今世司法轨制中一项十分主要的轨制,是包管公道司法的根本性扶植,也是我国民主与法制扶植的主要构成部门。跟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长和司法体系体例鼎新的不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已倍受社会普遍存眷。各地域、各部分必需提高熟悉,予以高度正视,并牢牢环绕成立自力、科学、规范、高效、公道的国度司法鉴定新体系体例的总方针,积极指导,鼎力撑持,增进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良性、规范的成长。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核准的司法部“三定”方案精力及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现实,司法部负责治理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工作包罗:研究制订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有关的律例、规章、轨制;治理与指点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批挂号工作;承办组开国家司法鉴定委员会工作;负责与有关部分协商,组织各专业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职业资历的测验、查核工作;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职业资历颁证和培训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的国际交换与合作。
3、司法部律例教育司实行司法部治理面向社会办事的司法鉴定工作本能机能部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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