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者:zfer1527542***时候:2014-11-04 16:16:56地址:青岛
你好,我因被告欠款不还,在2014年1月份告状了被告,第一次开庭被告说是假的,要求字迹鉴定,第二次开庭被告说没钱,法官又给被告一次机遇,在法院摇了号肯定了鉴定机构,可被告又一次以沒钱为由,导致鉴定没法鉴定退回法院,前后年夜约3个月,在有两天就要第三次开庭,我想问一下,假设他要再以各类来由要求再鉴定,我该怎样办?对了,20万的欠条只给我打了13万5千元,后天就要开庭了,我可不成以再追加了,法官也查了被告欠我20万的详情属实。
杨淑英律师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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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慧律师团队 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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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我告状了23万5千元,有5万5千元沒有欠条,但有银行转帐记实,假如我要再追加的话,是否是还要再开庭,假如不追加就当庭拿审讯书了?感谢
韩维利律师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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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财安师 北京年夜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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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假如我追加的话是否是还得再开一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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