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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充查察长欺诈处所官 打工青年被判刑
2003-04-14 11:29:25 | 来历:中青在线 | 作者:陈强 吴强
两位从外埠到福州打工的青年因发家心切,竟冒用福建省人民查察院带领的名义,写信向处所官员索要巨款。虽然一分钱未捞着,但因为组成了欺诈勒索罪,这二人比来均被福州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客岁6月,小学文化的江西人李某和彭某在福州一家小酒馆里边饮酒边切磋发家捷径,他们感觉此刻当官的最怕查察官,因而萌发了假充查察长欺诈勒索处所官的动机。他们以15元打通了打印店的老板,让他捏造“福建省人民查察院”黑色字体字样的函头信纸15张,并在信纸下方打上查察院的地址和德律风。
随后,两人又经由过程拨打陌头“办证”小告白上的德律风,以80元办了一张省察察院某查察长名字的假身份证。他们持这张贴着李某口角照片的假身份证到银行开立了账户。
李又经由过程各类渠道查找到了6个县市带领的地址、邮编和姓名,并把用“福建省人民查察院”信纸写就的信函别离寄给他们,索要金额总计21万元。信的详情以下:“比来我们查察院接到与你有关的控诉材料,至于工作的严重性,你本身有分寸,因某种关系斟酌到你以个人名义工作问题,不想把工作弄紊乱,建议你拿3.5万元做个处置,请把钱打到我私家账号上。等工作办好了,我们再跟你联系。”题名是省察察院某查察长的名字。
不久,一名县带领收到上述勒索信,发现“福建省人民查察院”的信纸函头竟是黑色的,便判定此中必然有诈。因而,他将这封信转给本地警方处置。刚巧,该县公安局长也收到了字迹不异的勒索信。
其他几位收到一样信函的县市带领也认为省察察院的带领不成能写勒索信,遂向警方报案。此事引发了福建省公安厅的高度警悟。
2002年7月25日,犯法嫌疑人李某、彭某被福州警方抓获。李、彭对他们冒充省察察院带领的名义进行欺诈勒索一事供认不讳。经字迹鉴定,勒索信系彭的字迹。
客岁6月,小学文化的江西人李某和彭某在福州一家小酒馆里边饮酒边切磋发家捷径,他们感觉此刻当官的最怕查察官,因而萌发了假充查察长欺诈勒索处所官的动机。他们以15元打通了打印店的老板,让他捏造“福建省人民查察院”黑色字体字样的函头信纸15张,并在信纸下方打上查察院的地址和德律风。
随后,两人又经由过程拨打陌头“办证”小告白上的德律风,以80元办了一张省察察院某查察长名字的假身份证。他们持这张贴着李某口角照片的假身份证到银行开立了账户。
李又经由过程各类渠道查找到了6个县市带领的地址、邮编和姓名,并把用“福建省人民查察院”信纸写就的信函别离寄给他们,索要金额总计21万元。信的详情以下:“比来我们查察院接到与你有关的控诉材料,至于工作的严重性,你本身有分寸,因某种关系斟酌到你以个人名义工作问题,不想把工作弄紊乱,建议你拿3.5万元做个处置,请把钱打到我私家账号上。等工作办好了,我们再跟你联系。”题名是省察察院某查察长的名字。
不久,一名县带领收到上述勒索信,发现“福建省人民查察院”的信纸函头竟是黑色的,便判定此中必然有诈。因而,他将这封信转给本地警方处置。刚巧,该县公安局长也收到了字迹不异的勒索信。
其他几位收到一样信函的县市带领也认为省察察院的带领不成能写勒索信,遂向警方报案。此事引发了福建省公安厅的高度警悟。
2002年7月25日,犯法嫌疑人李某、彭某被福州警方抓获。李、彭对他们冒充省察察院带领的名义进行欺诈勒索一事供认不讳。经字迹鉴定,勒索信系彭的字迹。
责任编纂: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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