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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轻易还时难 言称告贷已偿还
2003-03-25 14:29:42 | 来历:北京法院网 | 作者:王生 于洁
孙某与张某原是夫妻,因为豪情不合,于1997年9月离婚。离婚后,张某创办了一个沙厂,因为缺钱,向孙告贷,孙顾念当初的夫妻情份,分4次将6.7万余元借给张某,张许诺很快偿还,并别离立下借据。后孙某屡次催要告贷未果。遂诉至顺义法院,要求张某还款。
张某辩称,借钱属实,但已还清,孙供给的借据非本身书写,要求做字迹鉴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张某辩称,借钱属实,但已还清,孙供给的借据非本身书写,要求做字迹鉴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纂: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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