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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民事诉讼中的书证
2002-12-31 09:39:12 | 作者:张家慧
依照现行《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49条的划定,俄罗斯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实手段的共有5种,即当事人及第三人的陈说,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鉴定定见。而书证是此中极其主要的一种证实手段,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等均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63条第1款对书证作出了明白的划定,指包括着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的各类文件、证实、营业信件及私家信件。这里需要申明的是,与其他很多国度一样,跟着电子手艺的不竭普及与推行,在俄罗斯社会日常的诸多范畴也愈来愈普遍地采取这类手艺。是以,以这类体例所建造成的文件是不是也能够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证据的问题,响应地在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也就愈来愈主要。对此,俄罗斯诉讼法学界的学者遍及认为,从本身特点来讲,电子计较机记实应当算作是文件,由于它具有文件这类书证所固有的特点。
1、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获得与供给
(一)当事人或案件加入人自行供给书证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50条第2款的划定,书证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或其他案件加入人自行供给。对所供给的书证,供给人必需申明它们可以或许证实什么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
(二)法院经当事人或案件加入人要求,要求其他诉讼加入人、相干组织或公民供给书证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50条第2款的划定,在当事人或案件的其他加入人自行供给证据有坚苦时,他们可以要求法院予以协助搜集。要求法院向诉讼的其他加入人或没有介入诉讼的人调取证据的,必需指明拟调取的证据可以或许证实什么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同时还该当申明要求所调取证据的要点,和故障其自行获得这一证据的缘由和有关人或组织把握有该证据的来由。法院也能够发出取证权证实书,以便其他案件加入人及有关组织和公民随后将所需调取的证据提付给法庭。
不管是案件的其他加入人仍是没有介入诉讼的组织和公民均应依照法院的要求供给出响应的书证。不然,将承当晦气的法律后果。此中,案件加入人把握有相干的书证但却不按法院的要求出示的,则法院有官僚求其认可该证据中所包括的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没有介入诉讼的其他组织和公民对法院所要求调取的书证,该当直接送付法院。不克不及供给书证,或不克不及在法院划定的刻日内供给书证的,必需将环境陈述法院,并申明缘由。假如案件的加入人及有关组织或公民不遵照法院的要求,即不出示或供给证据,或不陈述法院不克不及供给书证或不克不及按法院划定的刻日供给书证的环境,又或不供给书证或不按法院要求的刻日供给书证虽有来由,但法院却认为该来由不合法的,则有关责任人员将被处以不跨越50倍法定最低工资的罚金。对两次及两次以上仍不遵守法院的要求,即仍不供给书证的,则将被处以不跨越100倍法定最低工资的罚金。不但如斯,在被惩罚金今后,有关公职人员或公民仍不克不及免去向法院供给所需书面证据的义务。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65条第5款的划定,不管供给书证的主体是谁,一般均应供给本来。对在证据保全和拜托查询拜访中所获得的书证笔录,一般也应由案件加入人和代办署理人供给,但需要时也能够由鉴定人和证人供给。
2、俄罗斯民事诉讼中对书证的审查
对书证的审查该当包罗两个层面:一是对其进行情势审查,二是进行本色审查。情势审查便是审查其真实性和情势详情和获得体例;本色审查则是对书证的本色详情进行审查,也就是对质据之于待证事实有没有证实力和有多年夜水平的证实力等进行判定和评定。
(一)情势审查
对书证进行情势审查,起首就是对其真实性,即真伪进行审查。书证可以分歧的情势进行捏造。因为捏造的文件曲解了事实的原本面孔和现存环境,是以假如有人提作声明,指出檀卷中某一文件是捏造的,则供给书证的人可以要求法院谢绝将该文件作为证据进行查询拜访,同时并可要求法院按照其他证据对案件作出处置。当事人对文件的捏造性产生争议,该当向法院提出审查争取,并由法院对此进行审查。文件是不是属捏造凡是是经由过程查询拜访其他证实手段来甄此外,为此可以借助其他证据来进行鉴定。法院为了肯定相干事实是不是被涂改、点窜或捏造等,就必需进行查对字迹和刑事查询拜访的鉴定。经审查,如法庭得出结论,有关文件是捏造的,则应将该文件从证据中撤消。
对书证进行情势审查的另外一个方面是认知此中所含的情势详情,即对其进行浏览。假如书证是以法官难以浏览的文字情势,如暗码、速记、记号等成文的,则法庭可以要求把握相干专业常识的人,即鉴定人供给帮忙。
最后,还应对书证的获得体例或路子进行审查。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49条第3款的划定,以不法情势或路子获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率,是以也就不克不及作为判决的根据。由此,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获得体例或路子必需是正当的,不然其将不具有法律效率,也不克不及作为认定事实和判决的根据。
(二)本色审查
对书证的本色审查是经由过程理解和研究包括于此中的信息,即本色详情来实现的。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175条的划定,对当事人、案件的其他加入人和有关组织和公民所供给的书证,和在证据保全和诉讼拜托中所拟定的书证笔录,法院在开庭时一般均应予以宣读,并向案件的加入人、代办署理人出示,需要时,并应向证人和鉴定人出示。尔后,案件加入人可以对此进行申明。但作为破例,因为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对公民私家之间的通信设定了特殊的诉讼庇护,即保护他们之间的通信奥秘,是以,法院在公然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在获得了通信人的赞成后才能宣读他们之间的通信,不然就只有在非公然开庭的情势下才能对他们之间的通信予以发布和查询拜访。
对书证的本色审查,意味着从此中所包括的材料是不是合适实际动身,周全地阐发它的特点。这些特点包罗它的联系关系性和可采性(许可性),证实性和充实性。对书证的具体评定可以采纳逻辑比力的体例,即比力书证之间及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特点:呈现的时候和前提,材料的表示和保留体例,事实表达的深度和正确度和个体书证之间是不是存有矛盾等。
当事人和其他短长关系人的陈说、证人证言等均有助于消弭书证中彼此矛盾的处所。将书证与当事人及其他案件加入人的陈说和证人证言等彼此印证,将有益于从中提炼和挑选出较为靠得住和正确的信息,从而准确和来由充实地解决胶葛。
《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63条第1款对书证作出了明白的划定,指包括着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的各类文件、证实、营业信件及私家信件。这里需要申明的是,与其他很多国度一样,跟着电子手艺的不竭普及与推行,在俄罗斯社会日常的诸多范畴也愈来愈普遍地采取这类手艺。是以,以这类体例所建造成的文件是不是也能够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证据的问题,响应地在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也就愈来愈主要。对此,俄罗斯诉讼法学界的学者遍及认为,从本身特点来讲,电子计较机记实应当算作是文件,由于它具有文件这类书证所固有的特点。
1、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获得与供给
(一)当事人或案件加入人自行供给书证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50条第2款的划定,书证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或其他案件加入人自行供给。对所供给的书证,供给人必需申明它们可以或许证实什么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
(二)法院经当事人或案件加入人要求,要求其他诉讼加入人、相干组织或公民供给书证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50条第2款的划定,在当事人或案件的其他加入人自行供给证据有坚苦时,他们可以要求法院予以协助搜集。要求法院向诉讼的其他加入人或没有介入诉讼的人调取证据的,必需指明拟调取的证据可以或许证实什么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同时还该当申明要求所调取证据的要点,和故障其自行获得这一证据的缘由和有关人或组织把握有该证据的来由。法院也能够发出取证权证实书,以便其他案件加入人及有关组织和公民随后将所需调取的证据提付给法庭。
不管是案件的其他加入人仍是没有介入诉讼的组织和公民均应依照法院的要求供给出响应的书证。不然,将承当晦气的法律后果。此中,案件加入人把握有相干的书证但却不按法院的要求出示的,则法院有官僚求其认可该证据中所包括的对案件成心义的环境。没有介入诉讼的其他组织和公民对法院所要求调取的书证,该当直接送付法院。不克不及供给书证,或不克不及在法院划定的刻日内供给书证的,必需将环境陈述法院,并申明缘由。假如案件的加入人及有关组织或公民不遵照法院的要求,即不出示或供给证据,或不陈述法院不克不及供给书证或不克不及按法院划定的刻日供给书证的环境,又或不供给书证或不按法院要求的刻日供给书证虽有来由,但法院却认为该来由不合法的,则有关责任人员将被处以不跨越50倍法定最低工资的罚金。对两次及两次以上仍不遵守法院的要求,即仍不供给书证的,则将被处以不跨越100倍法定最低工资的罚金。不但如斯,在被惩罚金今后,有关公职人员或公民仍不克不及免去向法院供给所需书面证据的义务。
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65条第5款的划定,不管供给书证的主体是谁,一般均应供给本来。对在证据保全和拜托查询拜访中所获得的书证笔录,一般也应由案件加入人和代办署理人供给,但需要时也能够由鉴定人和证人供给。
2、俄罗斯民事诉讼中对书证的审查
对书证的审查该当包罗两个层面:一是对其进行情势审查,二是进行本色审查。情势审查便是审查其真实性和情势详情和获得体例;本色审查则是对书证的本色详情进行审查,也就是对质据之于待证事实有没有证实力和有多年夜水平的证实力等进行判定和评定。
(一)情势审查
对书证进行情势审查,起首就是对其真实性,即真伪进行审查。书证可以分歧的情势进行捏造。因为捏造的文件曲解了事实的原本面孔和现存环境,是以假如有人提作声明,指出檀卷中某一文件是捏造的,则供给书证的人可以要求法院谢绝将该文件作为证据进行查询拜访,同时并可要求法院按照其他证据对案件作出处置。当事人对文件的捏造性产生争议,该当向法院提出审查争取,并由法院对此进行审查。文件是不是属捏造凡是是经由过程查询拜访其他证实手段来甄此外,为此可以借助其他证据来进行鉴定。法院为了肯定相干事实是不是被涂改、点窜或捏造等,就必需进行查对字迹和刑事查询拜访的鉴定。经审查,如法庭得出结论,有关文件是捏造的,则应将该文件从证据中撤消。
对书证进行情势审查的另外一个方面是认知此中所含的情势详情,即对其进行浏览。假如书证是以法官难以浏览的文字情势,如暗码、速记、记号等成文的,则法庭可以要求把握相干专业常识的人,即鉴定人供给帮忙。
最后,还应对书证的获得体例或路子进行审查。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49条第3款的划定,以不法情势或路子获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率,是以也就不克不及作为判决的根据。由此,俄罗斯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获得体例或路子必需是正当的,不然其将不具有法律效率,也不克不及作为认定事实和判决的根据。
(二)本色审查
对书证的本色审查是经由过程理解和研究包括于此中的信息,即本色详情来实现的。按照《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第175条的划定,对当事人、案件的其他加入人和有关组织和公民所供给的书证,和在证据保全和诉讼拜托中所拟定的书证笔录,法院在开庭时一般均应予以宣读,并向案件的加入人、代办署理人出示,需要时,并应向证人和鉴定人出示。尔后,案件加入人可以对此进行申明。但作为破例,因为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对公民私家之间的通信设定了特殊的诉讼庇护,即保护他们之间的通信奥秘,是以,法院在公然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在获得了通信人的赞成后才能宣读他们之间的通信,不然就只有在非公然开庭的情势下才能对他们之间的通信予以发布和查询拜访。
对书证的本色审查,意味着从此中所包括的材料是不是合适实际动身,周全地阐发它的特点。这些特点包罗它的联系关系性和可采性(许可性),证实性和充实性。对书证的具体评定可以采纳逻辑比力的体例,即比力书证之间及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特点:呈现的时候和前提,材料的表示和保留体例,事实表达的深度和正确度和个体书证之间是不是存有矛盾等。
当事人和其他短长关系人的陈说、证人证言等均有助于消弭书证中彼此矛盾的处所。将书证与当事人及其他案件加入人的陈说和证人证言等彼此印证,将有益于从中提炼和挑选出较为靠得住和正确的信息,从而准确和来由充实地解决胶葛。
责任编纂: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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