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单照样打赢讼事
没有借单,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两位张密斯却照样打赢了14万元巨额欠款讼事。今天,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保持原审讯决,裁定郭密斯了偿欠款。
两位张密斯状告的是她们的堂嫂郭密斯。据两位张密斯称,早在1997年1月,堂兄与老婆郭密斯以经营需要现金为由向她们告贷,合计人民币14万元。因为斟酌到堂兄妹关系,两位张密斯并未要求堂兄佳耦出具借单。
客岁6月,堂兄因患癌症而放手人寰,遗下了一处房产。两位张密斯最先向堂嫂郭密斯追讨欠款,但是,因为拿不出了借单,被郭密斯一口拒绝。
一向苦于没有证据的两位张密斯却在一个偶尔的机遇觅得了起色。她们得知,2001年8月间,郭密斯佳耦为了回避一笔可能产生的债务而曾假离婚,并签有一份离婚合同书,此中提到了拖欠她们的告贷。
本年2月,两位张密斯以离婚合同书所载欠款详情为据前后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递付告状状,要求郭密斯了偿欠款。
但是,郭密斯始终不愿认可有这两笔告贷。她一向宣称,告贷纯属化为乌有,那时是为了假离婚抵消财富才虚构告贷。是以,离婚合同书不克不及作为告贷凭证。
此案经舟山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认为,郭密斯的各种辩称来由其实不足以证实告贷是虚构的。按照1994年发布的《婚姻挂号治理条例》划定,离婚合同是当事人到婚姻挂号机关打点离婚挂号所必需提付存案的法律文件,具有社会公示结果。据此,原审法院认为告贷成立,郭密斯该当了偿。10月9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保持原审讯决。
欠条未签名照样要还款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路生意合同胶葛案,被告江某虽未在欠条上签名,但法院按照鉴定结论判决其承当还款责任。
2002年7月1日起,被告江某向原告张某采办制品长板材。购货后,被告仅付出原告部门货款。2002年9月29日,被告出具一份尚欠货款5962元的欠条给原告,但被告未在欠条上签名。以后,原、被告因上述货款的偿付问题产生胶葛,原告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了偿欠款。
诉讼中,被告主张欠条非其所写,其并未拖欠原告货款。为此,法院按照原告的争取,拜托龙岩市公安局对欠条进行字迹鉴定。经鉴定,该欠条系被告所写。据此,法院按照鉴定结论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货款5962元。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时代,二审法院按照两边当事人告竣的从头鉴定合同,拜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间对欠条进行鉴定。经鉴定,讼争欠条确系被告所书写。据此,二审法院作出保持原判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