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元私行窜改劳动合同刻日,影响维权?
作者:袁媛发布时候:2013-10-30 来历:阅读量:0
1、案件简介
吴某从2011年3月入职深圳A公司工作,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刻日为2011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1日,吴某自入职至去职一向在东莞工作、日常。A公司为吴某等员工采办了深圳的社保。2011年下年末,A公司的股东在东莞某镇设立B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治理人员与深圳A公司不异。合同到期后,吴某发现新进员工及年夜部门老员工都签定了新的劳动合同,并最先在东莞采办社保,吴某亦要求续签定劳动合同,遭B公司谢绝。因一向在东莞工作、日常,为了往后便利,便要求将社保转入东莞采办,B公司赞成并打点了东莞社保。由于某些缘由,吴某于2012年12月底去职(告退)。据吴某称,在其去职后,B公司干与他的营业,给其工作带来未便,便想催讨在职时代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吴某因而找到律师,追求维权路子。经律师领会,A公司与吴某签定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保留在A公司,吴某清晰得记得合同刻日至2012年3月1日,以后便没有续签定劳动合同;有采办东莞的社保,有银行转账的工资流水,可是私家账户,没法显示与B公司的关系。故吴某手中没有直接证据证实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除社保记实。
2、办案前因后果
吴某在律师的建议下,打印出社保记实及银行流水单,证实劳动关系及工资尺度工资。B公司直到开庭时才提付答辩资料,此中有A公司的劳动合同(合同刻日为2011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1日)、社保迁徙争取书、告退书。B公司主张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吴某不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与吴某存在劳动关系。吴某律师(即本律师)据向吴某领会,2013年的3字是前因后果窜改的,代办署理律师便向仲裁庭争取字迹
鉴定,B公司也赞成做字迹
鉴定。吴某律师准许回头与吴某筹议肯定后再决议是不是做字迹鉴定,再来肯定鉴定机构。后,斟酌到鉴定支出问题,且感觉现有证据足以撑持申述要求,没有终究决议做字迹鉴定。终究,仲裁庭判决驳回吴某的申述要求。
吴某与律师筹议后,决议告状到一审法院,在告状时同时争取字迹鉴定,吴某很是肯定合同刻日被窜改,所以果断要做字迹鉴定。一审开庭时,B公司代办署理人捏词说劳动合同健忘在公司,已打德律风叫人送过来,经法官屡次敦促不成,庭审竣事后,法官肯定下周二来摇珠肯定鉴定机构,在肯定鉴定机构前,B公司该当提早供给劳动合同进行质证。到肯定鉴定机构那天,B公司却捏词说劳动合同在前次来开庭时落不法营运的出租车上了,没法供给。听到此动静,吴某律师窃喜,预感到案件成果将朝有益于吴某的标的目的成长。不论是B公司惧怕鉴定成果对其晦气而拒不供给劳动合同供鉴定,仍是真得被弄丢,成果是喜人的。此次开庭竣事前,两边赞成息争,方案回头再肯定。
3、案件成果
第二次庭审竣事后,前因后果一周的时候,终究两边肯定息争方案,并在第三次开庭时,两边签订了息争合同,肯定两周内付款。
4、后语
假如B公司在商定时候内不付出金钱,吴某将可以争取强迫履行,并可主张其承当背约金。
注:以上详情由袁媛律师供给,若您案情告急,财安建议您致电或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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