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争取人李某2010年5月入职某公司担负设计人员,用人单元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2010年10月李某被迫去职,2010年11月李某向所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争取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本律师代办署理李某加入仲裁和诉讼。被争取人提付了一份宣称李某签名的《劳动合同》据此想证实争取人签定了劳动合同,被争取人提出反争取,要求李某补偿经济损掉等十几万元。为查证事实,本代办署理人代李某向法院争取字迹
鉴定,
鉴定成果为劳动合同上的签名非李某本人所签。2011年8月,仲裁委员会做出判决,撑持争取人的要求驳回被争取人的反争取。
用人单元向法院告状,并以深圳市物证查验中间不在司法名册内为由,争取法院对字迹进行从头鉴定,法院赞成用人单元的要求,由广东某鉴定所对字迹进行鉴定,鉴定成果为李某本人所签。员工不服,争取从头鉴定,具体论述多个法律定见并供给辅助证据以证实没签定过劳动合同作为争取从头鉴定的来由,法院赞成员工的要求,经几回质证,最后由法院指定法年夜法庭科学手艺鉴定研究所进行鉴定,为包管程序无瑕疵,法院指派工作人员到北京提付样本和检材,最后鉴定成果为劳动合同字迹非员工所签。法院又再次开庭,最后撑持员工李某的要求,所有鉴定费由用人单元承当。用人单元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保持原判。
办案心得:本案实为法律关系极为简单的未签定劳动合同胶葛,却做了三次字迹鉴定,程序复杂化,时候用时两年多,值得思虑。并且三次字迹鉴定,有一次鉴定成果纷歧样,假如不是本着对峙不抛却的精力,良多劳动者撑不到最后获得公道的判决,标的不年夜,但鉴定费当事人就预支了七千元。本案,律师和当事人李某破费了良多血汗和时候,用时两年,最后终究获得公道的成果!
注:以上详情由董补民律师供给,若您案情告急,财安建议您致电或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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