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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公司印章签订合同获刑四个月并罚金

来源:未知 0755-25554789 400-8016126

    中法律王法公法院网讯 (刘娇佑)  为顺遂签定扶植工程项目合同,男人以200元的价钱捏造公章签定合同,因收取工程治理费而东窗事发,终究遭到法律制裁。近日,福建省年夜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捏造公司印章案作出一审讯决,被告人林某犯捏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2000元。

  林某系福建省年夜田县人,2016年9月,受他人拜托打点年夜田县扶植镇开国村某扶植项目标挂靠手续。林某因之前曾与该公司签定过承包合同,遂对该公司的介绍信等投标所需的部门材料进行涂改,后操纵上述材料顺遂中标了工程扶植项目,因该公司对此项目不知情,分歧意林某挂靠该项目。同年9月,林某为了能顺遂签定合同,经由过程德律风联系路边的刻章小告白,将该公司名称、编码及印章图记等根基信息供给给对方,以人民币200元的价钱购得捏造的公司印章一枚,后持该印章以该公司的名义与村委会签定了项目承包合同书,2016年10月,因收取工程治理费事宜致本案案发。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间鉴定,林某在扶植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上所盖的印章印文与该公司供给的印章印文不是统一枚印章盖章的。2017年11月,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所犯法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未经正当授权,捏造某公司印章,其行动已组成捏造公司印章罪,综合斟酌其犯法情节和悔罪表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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