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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田1商人为经营方便伪造公司印章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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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法律王法公法院网讯 (卢新煌)  因自有营运车辆挂靠他人公司,福建省年夜田县一商报酬经营便利竟捏造该公司印章,并终究是以领刑。近日,年夜田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依法判处林某福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据领会,2013年9月至12月,林某福将其采办的161辆重型低平板挂车挂靠在年夜田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并利用该公司的印章打点车辆上牌、营运证的相干手续及相干车辆车主签定挂靠合同。2014年4月,该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东因债务问题常常掉联,致使林某福没法正常利用公司印章。2014年4月的一天,林某福为图便利在年夜田县汽车站四周的一活动刻章摊贩处擅自刻制了两枚“年夜田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印章(此中一枚印章上刻有“合同章”),并将两枚印章用于采办挂车的客户签定合同、打点车辆的年检、营运证的年审手续。2015年头,林某东得知林某福私刻印章之过后奉告林某福不得继续利用,林某福行将此中一枚印章扔入年夜田县均溪河内,后另外一枚刻有“合同章”的印章于2016年1月28日被年夜田县公安局拘留收禁。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间鉴定:林某福擅自刻制的两枚印章均系捏造。案发后,林某福自动到案,并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

  年夜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福捏造公司印章二枚,其行动已组成捏造公司印章罪,综合斟酌犯法情节和悔罪表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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