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本应是享受嫡亲之乐,过着儿孙绕膝的日常,但湖南省岳阳的马某某则从事行骗勾当,终究蒙受法律的赏罚。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以欺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罚金八千元。
被告人马某某,1947年诞生,四个小孩均已成年,日子还算安闲,但他其实不安分。2013年12月中旬,被告人马某某谎称有环氧树脂地坪工程要做,棍骗装潢公司老板宋某某赶来考查,以虚构的“工程项目”获得宋某某的信赖。2013年12月17日,马某某冒名以虚构的岳阳水陆公园工程项目部代办署理人的名义与宋某某的装潢公司签定产物订购合同,并加盖其捏造的岳阳水陆公园工程项目部的印章。以后,马某某放置李某某等3人假充公司带领,以给公司带领送情的名义骗得宋某某破费6500元采办的5条软中华卷烟、5瓶酒鬼酒,和谎称用于率领导洗脚的800元现金。过后马某某将烟、酒兑换成现金,给李某某等3人每人200元报答。马某某欺骗的5条软中华、5瓶酒鬼酒经物价鉴订价值人民币5300元。被告人马某某归案后,积极退赃并获得了被害人宋某某体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棍骗手段,欺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欺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照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退还了全数赃款,可以酌情从轻惩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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