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打点房产证激发的胶葛案件——二手房律师
作者:靳双权发布时候:2018-12-19 来历:阅读量:0
(为庇护当事人隐私平安及避免没必要要纷争,以受骗事人姓名均为假名,假如类似,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消。)
1、原告知称
原告蒋密斯告状称:2012年8月4日,我与被告签定《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商定我采办被告所有的位于甲市乙区A地8号楼1102号衡宇一套,总价款为115万元。合同签定后,我按商定积极实行付出房款的义务,别离于签定合同当日向被告付出定金5万元,于同年8月13日向被告付出首期款40万元,但被告却以各种来由推延打点过户手续。无奈之下只能要求法院依法判令:1、被告继续实行2012年8月4日两边在中介签定的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及打点过户手续;2、被告付出我迟延打点衡宇权属转移挂号的背约金10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当。
2、被告辩称
被告梁师长教师答辩称:起首,蒋密斯要求我与其签定88.44万元合同的行动,是背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第三十五条的划定,“让渡房地产,应照实申报成付价,不得瞒报或作不实的申报”。按照京财税(2011)418号文件,当局明白划定:“存量房买卖两边当事人该当在申请权属转移挂号前,遵守依法、自愿、公允、诚信原则,进行存量房生意合同网上签约并照实申报衡宇成付价钱。”本案衡宇的买卖价钱是115万元,理应依照115万元实行网签、付税及过户手续。蒋密斯要求我与其别的签定88.44万元合同,要求依照88.44万元合同实行的行动,是较着背法的行动。其次,蒋密斯要求按88.44万元实行的行动,也背反了两边签定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划定,当事人没有切当证据中断实行的,那时承当背约责任。蒋密斯落井下石,以打公司,过期付款相要挟,诡计强逼我方与其签定88.44万元合同的行动,较着背法,背约。蒋密斯因我方不签88.44万元合同,而住手买卖,较着不是合法来由,不是正当来由,蒋密斯捏造证据,要求继续实行假合同的诉讼要求,较着带有合同讹诈性质。是以蒋密斯理应承当全数的诉讼责任和背约责任。按照当初合同商定,蒋密斯的70万采取公积金贷款,按照划定,贷款发放的时候是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假如2012年10月19日,蒋密斯共同打点过户和权属转移挂号,我最迟会在2012年11月9日之前收到残剩70万买房款,此刻由于蒋密斯住手买卖,歹意诉讼,其70万元房款过期900多天,蒋密斯应承当响应过期付款背约责任,按照合同上的过期条目,我方有权消除合同。综上所述,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蒋密斯的全数诉讼要求并消除合同。
第三人XX中介公司答辩称:那时网签做了,就差过户,因对房价金额不满,所以没有过户,赞成实行合同打点过户,背约金不知道计较尺度。
第三人XX担保公司答辩称:尊敬原告与被告两边的意思暗示,假如继续实行我们共同,我们服从法院的判决。
3、法院查明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4日,蒋密斯(买受人)与梁师长教师(出卖人)签定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及弥补合同(一),商定由买受人采办出卖人所有的、座落于甲市乙区A地XX小区8号楼1102号的衡宇,衡宇建筑建筑面积为75.86平方米;衡宇成付价为115万元;买受人于签定合同当日向出卖人付出买房定金5万元,于担保公司面签之日向出卖人付出买房款40万元,残剩房款70万元,买受人以贷款体例付出;经生意两边协商一致,出卖人不承当任何税费,由买受人承当本次买卖所发生的触及两边的所有税费,因一方不按法律、律例划定缴纳相干税费致使买卖不克不及继续进行的,其该当向对方付出相当于房价款20%的背约金;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打点贷款面签手续;自买受人贷款申请取得公积金治理中间核准后3日内,生意两边配合向衡宇权属挂号部分申请打点该衡宇的权属转移挂号手续;任一方背反本合同及附件商定的,应按总房款20%的尺度向对方付出背约金。
蒋密斯向梁师长教师付出买房定金5万元。2012年8月13日,蒋密斯的丈夫杜师长教师以银行转帐的体例向梁师长教师付出买房首期款40万元。2012年10月9日,甲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乙区治理部对蒋密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其他证实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确认蒋密斯合适贷款前提,并出具甲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间连带责任包管担保贷款许诺书,该贷款许诺书有用期为3个月,即从2012年10月9日起至2013年1月8日止;许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在打点衡宇过户手续的进程中,梁师长教师以网签价钱与现实成付价钱纷歧致为由未共同打点衡宇的过户手续,本案诉争衡宇至今未打点过户手续。
经梁师长教师申请,法院拜托甲市Z
司法鉴定中间对蒋密斯提付的签定日期为2012年8月22日、合同编号XXXXXXX的《存量衡宇生意合同(掮客成付版)》,对该合同是不是为原件和合同中“梁师长教师”的签名进行字迹
鉴定,鉴定结论为:1、涉案检材合同编号为XXXXXXX,签定日期为2012年8月22日的《存量衡宇生意合同(经济成付版)》是原件;2、涉案材猜中“梁师长教师”的签名与样本中“梁师长教师”的签名不是统一人书写的。另查,蒋密斯与杜师长教师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2年7月28日挂号成婚,甲市乙区A地小区8号楼1102号衡宇的所有人系梁师长教师,该衡宇贷款已于2012年5月4日刊出,涉案衡宇挂号的网签成付价钱为88.44万元。
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1、蒋密斯与梁师长教师继续实行两边于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签定的《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及《弥补合同》;
2、梁师长教师协助蒋密斯打点甲市乙区A地小区8号楼1102号衡宇权属转移挂号手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
3、驳回蒋密斯的其他诉讼要求;
4、驳回梁师长教师的反诉要求。
5、律师点评
二手房律师靳双权阐发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束缚力。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义务或实行合同义务不合适商定的,该当承当继续实行、采纳解救办法或补偿损掉等背约责任。蒋密斯与梁师长教师签定的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及弥补合同系两边真实意思暗示,且不背反法律强迫性划定,应为正当有用,两边均应依照合同商定实行本身的权力和义务。合同签定后,蒋密斯已向梁师长教师付出买房款45万元,并遵照合同获得甲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批贷70万元的手续,且蒋密斯向法庭提付了其能付出残剩房款的现金证实,要求继续实行合同,现蒋密斯主张继续实行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并要求对方协助打点衡宇过户手续的诉讼要求,来由合法,证据充实,予以撑持;关于蒋密斯要求梁师长教师付出背约金的诉讼要求,根据不足,不予撑持。另梁师长教师反诉要求消除2012年8月4日两边签定的《甲市存量衡宇生意合同》的反诉要求,因不存在合同消除的法定消除事由或两边商定消除的景象,且其实不存在合同实行不克不及的景象,故不予撑持;梁师长教师反诉要求蒋密斯付出其背约金23万元的反诉要求,因其并未供给证据证实蒋密斯在实行合同进程中存在背约行动,故不予撑持;梁师长教师反诉要求蒋密斯付出其保全公证费的反诉要求,根据不足,不予撑持;梁师长教师反诉要求确认蒋密斯提付的《存量衡宇生意合同(经济成付版)》未成立且失效,蒋密斯共同撤消网签的反诉要求,可要求相干部分进行处置,故不予撑持。关于梁师长教师反诉要求对蒋密斯捏造低价合同,诡计经由过程子虚诉讼获得原告梁师长教师巨额财富(26.44万元)的歹意行动予以制裁,并对蒋密斯滥用诉权向法庭提付子虚证据,致使子虚诉讼延续3年,严重干扰正常司法秩序、故障人民法院审理的行动,依法赐与其罚款并拘留的惩罚的反诉要求,根据不足,不予撑持。关于网签合同的问题,如梁师长教师对此存在贰言,应向响应的治理部分反应,而不克不及以此谢绝实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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